2.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壹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誌,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3.“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物質文化遺產”相對,合稱“文化遺產”。
4.在不同的國家,被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並不完全相同,因為每個國家的民族、歷史、文化乃至國情都不甚相同。
5.因此,每個國家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具體分類不並非完全壹致。
6.但是,聯合國在綜合了各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情況之後,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類幾乎涵蓋了世界各國的基本情況,而中國的學者們提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類,幾乎是以這部公約所確立的體系為基礎進行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