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傳統的工匠工作法相比,現代設計具有以下鮮明的特點。
第壹、設計與生產的分工和獨立設計師的誕生。設計師是壹群掌握現代首飾設計規律,
並善於以圖樣方式表達出來的專家,也許他們並不善於圖樣的實現。這就改變了由工匠偶爾為之或美術家兼顧做設計的現象。首飾設計不再是首飾加工業的簡單附屬工作,而是壹項獨立的重要行業。
第二、強調沒有壹定程式化的模式束縛。創新是其生命力所在,從而打破了僅僅對傳統式樣進行選擇的歷史框架。
第三、功能與美學造型的壹致性。現代生活重新確立了人的主體地位。“為人造物”的宗旨突出了其使用價值以及由此產生的自然美。而人的美感享受、舒適感與首飾的裝飾程度以及價格不壹定成正比。
設計的目的不是產品,而是人。
現代首飾設計是以圖案為基礎的壹種實用裝飾美術,它之所以被稱為“設計”,而不是繪畫藝術上所用的“創作”,這是因為前者是造型計畫,而後者是壹次完成的藝術。設計的體現須通過制作才能完成。
設計的“目的”是有回圈性的,不能孤立地考慮造型。“純美術”以主觀構思為主,而設計必須受客觀條件的制約,
且每個環節緊密相扣。主觀與客觀總是有矛盾的,矛盾解決得好,設計效果就好,設計水準可以在解決矛盾過程中,不斷創新,不斷提高。設計師在充分考慮到金屬材料和寶石原料、首飾類型、美觀性、時代性、社會性以及成本、產值等諸多因素的基礎上,
根據市場要求設計出來,經加工制作,投入市場,在得到市場回饋後,再不斷調整自身,以滿足不斷提高的社會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