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救濟、農村五保、農村低保、危房改造資金,退耕還林等生態建設資金,“雨露計劃”、“陽光工程”等農村勞動力培訓資金,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科技發展資金等。資金管理方式通常是成立縣農業資金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農業資金監管工作。
擴展數據:
根據我國新農村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農村基礎設施包括農業生產基礎設施、農村生活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和農村社會發展基礎設施四大類。
(1)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主要指現代農業基地和農田水利建設;
(2)農業生活基礎設施:主要指飲水安全、農村沼氣、農村道路、農村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
(3)生態環境建設:主要指天然林資源保護、防護林體系、種苗工程建設、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與建設、濕地保護與建設、退耕還林等當前民生和長遠發展問題。
(4)農村社會發展基礎設施:主要指有利於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基礎設施,包括農村義務教育、農村衛生、農村文化基礎設施等。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農村基礎設施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農業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