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末年,火藥已經用於軍事。到了宋朝,戰亂不斷,加速了火藥武器的發展。北宋政府建立火藥作坊,先後制造出火藥箭、火炮等具有燃燒性能的武器,以及霹靂、霹靂等爆炸武器。南宋1259年,制造了壹種以巨竹為槍管,內裝火藥的火槍。與宋朝對抗的金、蒙古政權,同樣重視火藥武器的使用。到了元代,又出現了青銅鑄火制,稱為(將軍銅)。
明朝建立時,軍事形勢十分嚴峻,朱元璋不斷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發展兵器制造。明初,瓷器的發展達到頂峰,在當時的世界上仍處於領先地位。但明朝嚴格控制火器的制造和使用,地方政府不得擅自制造,嚴禁個人研發,限制了火器的創新。結果永樂年間的矛形壹直沒有大的創新和突破,直到嘉靖年間的佛郎機和火繩槍問世。所以在嘉靖初年引進佛郎機的時候,明朝廷就發現了器物的落後,立即進行了仿制和改造,同時對傳統器物進行了創新。所以直到明朝滅亡,其火器與西方的差距其實很小。
在寧遠、寧晉之戰失利後,明末入侵的滿清也決心學習漢人的火器制造技術。入關後,雙方都制造了大量火器與南明作戰。清順治末年至康熙中期,全國統壹戰爭基本結束,各地局勢趨於穩定,火器制造逐漸減少。從雍正時期(1723-1735),火器制造業開始衰落。直到鴉片戰爭(1840),中國的火器制造技術水平已經落後歐洲200多年,導致戰爭中完全處於被動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