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的四個基本原則是冷卻滅火、隔離滅火、窒息滅火和化學滅火。
1,冷卻滅火:對於可燃固體,冷卻到燃點以下;對於易燃液體,如果冷卻到閃點以下,燃燒反應可能會停止。
2.隔離滅火:泡沫覆蓋在燃燒的液體或固體表面,在起到冷卻作用的同時,可將可燃物質與空氣隔離,從而達到滅火的目的。
3.窒息滅火:在火場,可通過註入不可燃氣體,如二氧化碳、氮氣、蒸汽(水噴霧)降低空間內的氧氣濃度,從而達到窒息滅火的目的。
4.化學抑制和滅火:由於火焰燃燒是通過鏈式反應進行的,如果能有效抑制自由基的產生或降低火焰中自由基的濃度,就可以停止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