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權根據物權主體是否為財產所有者,可以分為物權和其他物權;
2.用益物權和擔保權根據設立目的的不同,可以進壹步分為用益物權和擔保權;
3.主物權和從物權根據該物權是否從屬於其他物權,可以分為主物權和從物權。
4.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根據物權客體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可以分為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
為什麽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1,物權請求權是物權效力的具體體現,包含在物權權能中。只要有物權存在,物權請求權就應該存在。由於物權本身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作為物權壹部分的物權請求權不應因訴訟時效的屆滿而消滅。
2.物權請求權的主要功能是確保對物的完全控制,是保護物權的獨特方法。如果物權請求權因時效期間屆滿而消滅,但物權繼續存在,就會使物權成為空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4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
第壹百壹十五條
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為物權客體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