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物流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包括:
(1)企業為客戶提供門到門運輸、門到站運輸、站到站運輸等綜合運輸服務,以實現貨物運輸;
(2)根據客戶需求,運輸物流企業可以提供綜合物流服務。
2.倉儲物流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包括:
(1)企業為客戶提供貨物保管、儲存、中轉等倉儲服務,主要為客戶提供配送服務;
(2)企業為客戶提供其他增值倉儲服務,如商品配送、配送加工等;
(3)商業配送、專線運輸、倉儲、企業物流和供應鏈管理。
3.綜合服務物流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包括:
(1)為客戶提供運輸、貨代、倉儲、配送等多種物流服務,能夠為客戶提供合同化的綜合物流服務;
(2)為客戶開發整合物流資源的解決方案,提供物流咨詢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