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有效的電子印章有如下規定:《電子簽名法》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靠的電子簽名”要求:
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專屬於電子簽名人;
2.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
4.簽名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都可以被發現。
除了滿足可靠電子簽名的要求外,還滿足法律對電子合同的原始形式和保存條件的要求。壹般由系統生成或通過電子郵件簽署的電子合同,證明力較低,需要證明簽名的真實性且未被篡改,證明較為復雜;合同鎖提供的電子印章符合法律要求,易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