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體制如何的深化改革?
2 文化民生能否成為全面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
3 文化產業如何運行在全面依法治國的軌道上?
4 文化產業如何發揮在“新常態、新形勢”先導作用?
5 文化產業自身如何走上提高質量的升級之路?
6 文化產業如何與傳統文化相結合並使傳統文化活躍起來?
7 壹帶壹路的戰略有哪些對文化產業的項目支持?
文化產業,這壹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壹書之中。文化產業作為壹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壹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準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中國的文化產業是馬克思主義政黨思想精神上的旗幟。面對當今文化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競爭重要因素的新形勢,必須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著眼於提高民族素質和塑造高尚人格,以更大力度推進文化改革發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進行文化創造,讓人民***享文化發展成果。要不斷加快"兩個率先"推進步伐,全面提升文化軟實力、文化競爭力和文化持續發展能力,努力譜寫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