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故事 - 個人業務和對公業務的區別

個人業務和對公業務的區別

壹、開戶主體和需要的證件不壹樣:個人業務的開戶主體是個人,只需要個人身份證即可開戶;對公業務的開戶主體是企業或政府,開戶需要相應的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用印等;

二、業務範圍和流程不完全壹樣:對公業務要辦理開戶許可證等、往往會有對賬、支票等業務,操作流程更復雜;而個人業務相對來說就更簡單些;

三、責任承擔不壹樣:個人業務承擔責任的是個人,對公業務承擔責任的是企業或政府部門。存款人應以實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並對其出具的開戶(變更、撤銷)申請資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擴展資料

縱觀全球銀行業發展,以信貸服務為基礎,公司業務大致經歷了三個重要階段:商品流動相關服務、資金流動相關服務和資本流動相關服務。相應地,產品組合也經歷了縱向和橫向的不斷深化發展,從最初的信貸、結算等傳統業務逐步形成了目前全面、綜合、立體的公司金融服務產品體系。

壹、“信貸業務”壹如既往都將是公司銀行業務發展的重要基石。

二、“貿易融資”是商品流動相關服務的典型代表。銀行正是從商品流動服務——貿易融資和結算——開始公司業務的。

三、“現金管理”是資金流動相關服務的典型代表。它是銀行完成從信貸服務向非信貸服務,從傳統業務向資本市場業務轉移的過渡環節。這壹服務的主要客戶是大、中型企業。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銀行對公業務

  • 上一篇:泉州臺網臺風路徑圖中部署的臺風羅盤防禦措施
  • 下一篇:臭豆腐牛奶的制作方法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