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從屬於“禮”的思想和制度,即禮是樂的內容,樂是禮的表現,是上層社會重要的統治手段。
本質
禮樂制度主要用來維護宗法制度和君權、族權、夫權、神權。《荀子·禮記》說:“禮有三種:天地為生命之本;祖先是階級(種族)的基礎;君與師也,為治之本也。”“上天道,下天道,尊祖為師,是第三禮。”所謂“禮記三書”,就是天地代表神權,祖先代表宗族權,君主國代表君權。後來統治者把天、地、君、親、師作為主要崇拜對象,就是基於這壹理論。
起源
周朝通過禮樂制度來規範貴族的地位,要求貴族在衣食住行上要符合自己的地位,貴賤幼之間要有明顯的區別。甚至不同等級的貴族如何稱呼“死”也不壹樣:《禮記·曲禮》:皇帝死了就說“崩”,諸侯說“死”,大夫說“死”,秀才說“衰”,庶人說“死”。
相傳周朝的禮樂制度是周公制定的。周公的禮樂對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影響深遠。五六百年後,孔子提起周公的禮樂,充滿了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