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對象積極參與,社會化管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低成本,廣覆蓋。
社區康復是以社區為基礎的殘疾人康復工作。
1994、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衛組織和國際勞工組織聯合發表了壹份關於社區康復的意見,其解釋是:社區康復是社區發展範圍內的壹項戰略計劃,其目的是促進所有殘疾人獲得康復服務,從而實現機會均等和充分參與社會生活的目標。
社區康復的實施有賴於殘疾人及其親友、所在社區以及衛生、教育、就業、社保等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
我國的社區康復應從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殘疾人的康復需求出發。在政府的領導下,采用社會化的工作方法,將社區康復納入社區建設規劃,納入相關部門的業務範圍。
充分調動社區壹切可利用的人力、物力、財力、文化等資源,以街道、鄉鎮為實施平臺,為殘疾人提供便捷的康復醫療、訓練指導、心理支持、知識普及、用品用具、康復咨詢、轉診、信息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