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所是指在中醫理論指導下,運用中醫和針灸、拔罐、推拿等非藥物療法,以及中藥調劑、煎藥湯劑等進行藥學服務的診所。中醫治療率100%。中醫(綜合)診所是指以中醫門診診療為主,中醫治療率不低於85%的診所。
人事部門
(壹)至少有1名執業醫師,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中醫執業資格證書,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滿3年,身體健康;
2 .具有《中醫(專科)醫師資格證書》,依法註冊執業,身體健康。
(2)至少有1名合格的中藥技術人員開展中藥飲片調劑活動[1]。
房子
(壹)房屋相對獨立;
(二)診療區域布局合理,符合布局和流程衛生;
(三)至少設置候診區、醫療區;
(四)面積滿足功能需要,並根據診療範圍的不同,滿足以下條件:
1.開展中藥飲片和中成藥調劑服務的,服務區域應當相對獨立;
2 .開展中醫非藥物療法,應設置獨立的治療室。
裝備
(1)基本設備:咨詢臺、咨詢椅、脈沖枕、紫外線消毒設備、汙物桶等。(二)有與診療範圍相適應的其他設備(包括中醫診療設備)。
其他的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各種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醫療技術操作規程,壹本都有。制定感染控制制度與流程,中醫技術操作符合預防與控制感染相關的中醫醫療技術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