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造的概念不同於壹些國家的行政改革。在許多國家,行政改革大多側重於人員精簡、組織結構調整和組織自我更新,側重於行政組織內部管理的簡化,而忽視了政府與環境的關系。導致改革不徹底、不深入的困境。
政府再造是當前人們對行政改革觀念的更新。根據德國行政學者塞頓托夫的觀點,政府再造就是通過政府再造項目來重塑社會,以引導、調節和控制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政府再造壹詞揭示了政府改革的實質,它不僅涉及政府內部組織和運作程序的調整,還涉及政府外部關系的變革。
政府再造理論對中國的意義
對於我國來說,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趨勢迫使中國政府在“政府再造”的浪潮中做出積極的回應。“政府再造”在壹定程度上克服了傳統官僚體制的弊端,受到西方社會的普遍歡迎,並被公眾廣泛接受。
然而,“政府再造”並不是壹種具有普遍國際意義的改革模式,這與當代中國政府改革的前提不同。因此,在當前中國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我們應該從中國的具體國情出發,從質上實現政府再造。
政府的執政理念要從政府主導型轉變為公民主導型,公共服務要以* * *執政* *為原則,鼓勵非政府組織的發展,為其參與創造空間,在公共服務的內容上轉變政府職能,明確政府服務的重點是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