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身份證編碼規則:
1,居民身份證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1643-1999的規定;
2.公民身份號碼為特征組合碼,由17位數字本體碼和數字校驗碼組成;
3.從左到右的順序是:六位地址碼、八位出生日期碼、三位序列碼、壹位校驗碼;
4.居民身份證是證明公民個人身份的有效國家法律證件。
二、身份證編碼結構:
1,地址碼(前六位)
編碼對象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旗、區)行政區劃代碼按GB/T2260執行。
2.出生日期代碼(第七至第十四位數字)
表示編碼對象出生的年、月、日,按照GB/T7408的規定執行,年、月、日編碼之間沒有分隔符;
3、順序碼(第15至17位數字)
它是指在同壹地址碼所標識的地區內,同年、月、日出生的人的序號。序列號的奇數編號分配給男性,偶數編號分配給女性。
4.校驗碼(第18位)
校驗碼作為尾號,由編號單位按照統壹的公式計算。如果某人的尾號是0-9,X就不會出現,但是如果尾號是10,就用X來代替,因為如果用10作為尾號,那麽這個人的身份證就會變成19位數。x是羅馬數字10。用X代替10可以保證公民身份證符合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