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來源:“夫為妻”來自傳統儒家倫理思想“三綱五常”,三綱是“君臣”、“父為子”、“夫為妻”,即所謂“君臣之忠”、“父子之親”、“夫妻之和”。五常是“仁、義、禮、智、信”。
宋代朱的《李維漢文家》說: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提綱,以身作則。三綱是君主是臣子的榜樣,父子是兒子的榜樣,丈夫是妻子的榜樣。)
擴展數據
“三綱五常”的影響
壹.積極方面
中國兩千多年的傳統文化是以儒家的“三綱五常”為基礎的。領導者通過“三綱五常”調節社會道德,使社會各階層安居樂業,從而在壹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綱五常對中華民族性格的塑造起到了壹定的積極作用,如重視主觀意誌的力量,註重氣節道德,自我克制,奮發圖強,強調人的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
第二,消極方面
“三綱五常”“明教”觀念捍衛了封建階級統治和等級秩序的神聖性和合理性,成為中國封建專制統治的基本理論,為歷代封建統治階級所維護和提倡。它們作為封建社會最高的道德原則和觀念,被寫進了封建家庭的家譜,起到了規範和禁錮人們思想和行為的作用。
三綱是儒家奴化思想的根源,它扭曲了孔子的“君君、臣、父、子、夫、妻”理論。其核心是服從正確的原則或無條件地服從上下級關系,嚴重禁錮了人們的思想,不利於社會的思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