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集裝箱、裝卸機械和工具必須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規定的條件,並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核合格。
2、具有相應的設施設備,保證危險貨物的安全運輸。
3、停車庫保證車輛暢通,並有相關部門批準允許停放的危險品運輸車輛。有危險品專用車輛,並應設置相應數量的封閉式車庫。
4.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工和相關經營管理者,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相關知識,持有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者地(市)級以上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道路運輸操作證。
5、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安全駕駛裏程5萬公裏以上。
6.從事危險貨物營業性道路運輸的單位,除必須符合《細則》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5臺以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3年以上運輸經營管理經歷,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級技術職稱的化工專業人員),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車輛設備維護、修理和安全質量教育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