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有關交通工作的規範性文件,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
3、組織編制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和交通樞紐規劃;
4、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
5、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
6、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和指導交通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應急運輸;
7、指導本地區交通行業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
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道路運輸服務中心:
隸屬於運輸服務中心,是運輸管理部門的分支機構,隸屬於市政服務部門,主要監管經營性運輸,隸屬於交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運輸行業管理的工作機構,下設辦公室、人事處、綜合處、財務部、規劃基建處、政策法規處、執法監察處等六個職能部門,* * *下轄市政交通。
綜上所述,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為道路運輸行業的政策制定規劃和發展,提供數據統計分析、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