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醫囑執行表是護士長期用藥(包括口服和註射給藥)的客觀真實記錄,執行部分由護士負責填寫。其內容和要求包括:
①長期醫囑單眉欄項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號、病歷號、頁碼。要求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不得有遺漏。
②建立治療清單。治療單內容包括:科室、患者姓名、醫生姓名、醫囑內容、日期時間。
目前醫院已經實行電腦聯網,醫生直接在電腦上下達指令。
(4)主護士處理完醫囑後,立即打印治療單,並將打印好的治療單交給執行護士(責任護士)。
⑤執行護士根據醫囑準確給藥,然後在治療單上的執行欄簽全名並註明執行時間。
⑥執行護士將簽名並執行的治療單沿長期醫囑執行單粘貼線按時間順序粘貼在長期醫囑執行單上,並在治療單左上方註明日期以備查詢。
⑦長期醫囑執行單貼好後應保存在大型病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