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和退休待遇按企業標準執行)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到納稅地點(非納稅單位所在地在單位地址區域內);
所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批準設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辦理社會保險需填寫的表格及附件:
《社會保險登記表》和《職工人數變動表》(壹式兩份),到所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開業或設立批準證明(法人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地方稅務登記證;
相關文件不能明確認定公司性質的,私營企業應補充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社保卡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機構編制應附機構編制批準的相關文件;
總行或總公司的授權書應附在駐漢辦事處;
附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籍不在本市的職工還應提供戶籍或暫住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