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和博弈又稱零和博弈,相對於非零和博弈而言,是博弈論的壹個概念,屬於非合作博弈。指的是參與遊戲的各方。在嚴格的競爭下,壹方的收益必然意味著另壹方的損失。博弈各方的得失之和永遠是“零”,所以雙方沒有合作的可能。
零和博弈的結果是壹方收益,另壹方損失,壹方收益的正是另壹方損失的,所以整個社會的利益不會增加壹分。也可以說,在零和博弈中,自己的快樂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的,兩者大小完全相等,所以雙方都盡力做到“損人利己”。
零和遊戲的主要意義
對於非合作、純競爭的博弈,約翰·馮·諾依曼只解決了兩人零和博弈:就像兩個人下棋或打乒乓球,壹個人贏了壹局,另壹個人輸了另壹局,凈利潤為零。
零和博弈理論的解雖然意義重大,但作為壹種理論,在實踐中的應用是有限的。零和博弈的局限性主要有兩個。第壹,在各種社會活動中,往往有多方參與而不是只有兩方;第二,參與各方互動的結果並不壹定意味著壹部分人會損失,整個集團可能會有大於或小於零的凈利潤。對於後者,歷史上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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