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兩次鴉片戰爭以來,清朝的失敗從多個層面改變了帝國內外的環境。雖然周邊的諸侯國可能還想依靠它,但清朝已經無力維持,面對列強的不斷調整,也不再維持這種藩屬制。
事實上,宗主權制度的建立意味著中原王朝對周邊國家擁有名義上的宗主權,在享受這些周邊國家朝貢的同時,還要主持正義,與這些周邊國家保持良好關系。這種制度不僅是建立在武力基礎上的,而且是有經濟文化基礎的。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動武,還要維護周邊穩定,政治上協調周邊關系。
越南與清朝宗藩關系的破裂,可以視為壹個起點。法國很早就入侵越南,實際上占領了西貢,後來又吞並了南部大部分地區,逐漸控制了越南。
但作為中華帝國的附庸,清朝實際上有維護越南的義務。但同時清朝也面臨內憂外患,不足以應對這些問題。最終被壹個法國國家變成了越南的實際保護國,而中國作為“守護者”的角色實際上也因中法簽訂《天津條約》而喪失。
然後在東北亞危機中,清政府逐漸失去了對琉球群島、朝鮮等地的宗主權。主要是因為清朝本身沒有實力維持,西方列強和日本的滲透凸顯了中原王朝的無力感。比如西方列強想打開朝鮮大門的時候,朝鮮不願意讓列強與清政府談判,而清政府又很難真正履行宗主國維護朝鮮的義務,這在日本侵略朝鮮的過程中也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