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中國的傳統歷法。按照月相的周期,每個月相變化為壹個月;並將壹個回歸年分為24段,形成24個節氣。通過參考太陽的回歸年,閏月被設置為使其平均日歷年適應回歸年。農歷是將陰歷和陽歷結合起來,形成壹種陰陽結合的方法。
農歷又叫夏歷、陰歷、舊歷、中歷、農歷。由於使用了“夏征”,舊社會常稱之為李霞,1970後,“李霞”改名為“農歷”。農歷屬於陰陽合歷,年份分為平年和閏年。平均壹年是十二個月;閏年是十三個月。壹個月分為大月和小月,大月30天,小月29天,其平均歷月等於滿月。
基本日歷:
歷法是根據天文變化的自然規律,來測算壹個較長的時間間隔,判斷氣候的變化,預測季節的來臨的壹種規則。按歷年、歷年、歷月分為星歷、陽歷、陰歷、陰陽歷。壹般的歷法有四種:農歷(月歷)、陽歷(陽歷)、星歷(北鬥歷)、陰陽合歷。
以月亮為基本單位的歷法是陰歷,以太陽年為基本單位的歷法是陽歷,以北鬥七星自轉為基本單位的歷法是星歷。
在農歷中,其基本歷法規則經過多代人逐漸完善和形成,其形式壹直延續至今。農歷是在夏歷(農歷)的基礎上融入陽歷元素而形成的壹種歷法。農歷通常在民間被誤稱為陰歷,但實際上屬於陰陽合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