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球規則中,有比賽場地的設置,主要包括場區、傳球門區、罰球區、角球區、球門以及整個球場的安全設置。
除了球場的設置,更重要的是為每個球員制定規則,即每場比賽要有兩個隊參加,每個隊的球員不能超過11,每個隊必須有壹個守門員。如果任何壹個隊的人數少於7人,比賽就不能開始。每場比賽可使用三名替補成員,最高提名替補成員從三名到不超過七名不等。
在比賽過程中,每個球員都會受到黃牌或紅牌的處罰。黃牌可以處罰球員。如果連續兩張黃牌,他將被驅逐,每個球場將有壹個裁判,他絕對公平,保持整個球場的公平和公正。
整個球場的設置也很嚴格。每個體育場必須容納8000人以上,才能算是國際公認的大型體育場,也能供給壹些大型競技比賽。這是最硬核的基礎標準,低於這個標準就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