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需要到所在轄區市場管理處,提供身份證明、經營場所或住所等材料;
2、餐飲服務許可,需要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市場管理局窗口,提交書面申請、營業執照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餐飲服務場所相關證明等材料;
3.《食品經營許可證》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4、從事餐飲業人員需要辦理的健康證。
餐廳辦證步驟:
1.準備營業執照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復印件、經營場所證明(如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2.向轄區市場管理處提交材料,辦理營業執照;
3.取得營業執照後,準備餐飲服務許可證所需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餐飲服務場所相關證明、平面圖、方位圖、從業人員健康證復印件等。;
4.向區行政服務中心市場管理局窗口提交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材料;
5.根據需要,可能需要辦理健康證,從事餐飲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健康證;
6.完成上述步驟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即可合法開展餐飲業務。
總結壹下,餐廳需要的證件有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