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的獎牌和獎勵由每屆奧運會組委會提供,但屬於國際奧委會,由國際奧委會頒發給獲獎運動員。奧運會頒發的獎牌有壹個演變過程。1896第壹屆奧運會,只頒發了前兩名獎牌,冠軍獲得銀牌,亞軍獲得銅牌。
當時的獎牌由法國藝術家夏普倫設計,直徑為50毫米..同時,按照古老的傳統,組委會還向獲獎運動員敬獻了花圈。第壹名的花環是用橄欖枝做的,第二名的花環是用月桂葉做的。此外,獲獎者還獲得了大會頒發的獎杯、花瓶等獎品。
擴展數據
從設計到最後檢驗,每枚獎牌都要經過20道工序,最後壹道工序包括獎牌的絲帶。1998長野冬奧會獎牌綜合了傳統漆藝、景泰藍和雕刻工藝。根據不同的項目和參與者的性質,頒發獎牌和證書有不同的規則。
個人項目,壹等獎為銀質鍍金獎牌和證書,二等獎為銀質獎牌和證書,三等獎為銅質獎牌和證書。獎牌應該標明他們贏得的項目,並固定在壹條可分離的鏈子或帶子上,以便掛在運動員的脖子上。獲得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和第八名的運動員有證書但沒有獎牌。
中國新聞網-奧運百科:奧運會的組織和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