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的作用是幫助公民表達和實現他們的共同利益,而不是試圖控制或控制社會向壹個新的方向發展。
(2)公共* * *行政官員必須致力於建立公共* * *利益的集體觀念。這個目標不是在個人選擇的驅動下尋找快速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是創造* * *利益和* * *共擔責任。
(3)滿足公眾需求的政策和計劃可以通過集體努力和合作的過程得到最有效和負責任的實施。
(4)大眾* * *的利益來源於* * *價值觀的對話和協商,而不是個人私利的簡單相加。因此,公務員不僅要回應顧客的需求,更要註重建立政府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的信任與合作。
(5)政府不僅要關註市場,還要關註憲法和法律、社會價值觀、政治行為準則、職業標準和公民利益。
(6)如果公共組織及其參與網絡能夠在尊重每壹個人的基礎上通過合作和領導的過程來運作,它們最終將更有可能成功。
(7)與視公共資金為己有的企業家管理者相比,如果公務員和公民致力於為社會做出有意義的貢獻,公共利益會得到更好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