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鑼為銅質,直徑約30厘米,扁圓形,有側面和小側孔,用繩索系住。演奏時左手持鑼,右手持槌,常用於戲曲伴奏和器樂合奏。
2.小鑼因面小而得名。銅,圓形,直徑約22厘米,中央略凸起,不紮。演奏時,用左手手指捏住鑼的內緣,用右手捏住壹塊薄木板發出聲音。它的音色明亮而清脆。小鑼,在京劇中也叫肖靜鑼,在京劇中隨著表演的節奏大鑼敲打起襯托和加強效果的作用。
3、鐃鈸,圓形(中間凸出),銅制。兩邊是壹對,直徑各壹尺左右。鈸沒有固定的音高,所以用壹行記錄。鈸聲音宏亮,多用於戲劇、歌舞的合奏和伴奏。
4.鼓的作用是掌握和支配舞臺節奏。鼓手在演奏過程中,要通過對劇情的理解,正確處理各種節奏類型,分階段對曲目的開場、繼承、變換、組合進行展開和對比,達到渲染劇情、襯托戲劇人物的目的,使曲目的演奏更具藝術性。
5.鼓由鼓身、鼓皮、鼓圈、鼓夾和鼓杵組成。鼓屬於雙面樂器,沒有固定的音高,但可以控制發音的變化。用鼓杵敲擊發音,隨著力度的變化表達不同的音樂情感。它的音色深沈洪亮,雄壯有力,用它來模仿雷聲和炮聲恰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