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政策,讓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制度上得到保障。要明確責任和分工,確定具體保護機制,將非物質文化保護納入政績考核,已經引起各級政府部門的重視。政府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過程中,要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壹方面要科學保護,另壹方面要尊重民俗。
其次,政府應該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讓越來越多的人了解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通過新媒體和網絡的渠道,無形的信息可以非常快速便捷地傳遞到大眾的視野中。隨著更多的關註,人們會逐漸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並對其產生興趣。這樣很多人就會學會繼承,這些文化遺產才能傳承和發揚。
還要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讓人們充分認識到地方智慧的優越性,樹立民族自信。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僅僅靠政府措施是不夠的,真正靠民間。調動大眾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才能讓文化煥發出真正的生命力,從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讓中華文化永存,造福子孫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