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俗稱刺青,在古代文言文中稱為涅槃。它們在人們單調的皮膚上刻畫了壹幅理想的畫面,成為生命的永恒。作為人生最美的畫面,保留回憶並不是壞人的專屬標記。紋身的圖案,無論是文字還是圖案,永遠是為了取悅自己和他人,無論妳的紋身在哪裏。
有人說,紋身是美麗、神秘、性感和魅力的象征,也是獨特個性和自我表達的體現,更是個人信仰的表達。很多人愛上這種痛苦的美好,在自己身上刻上紋身。讓自己有壹個新的希望,新的寄托,新的開始。
紋身作為人類歷史文化的壹部分,已經延續了兩千多年。生活中紋身給人的印象大多是不可思議,馬上想到是混混的專屬品。其實這種觀念並不適合現代。近年來,社會日益開放,人們接受了大量來自歐美、日本等國家的文化信息。現代人不像以前那麽傳統,不再把紋身當成禁忌。有的紋身人員是情侶,情侶,把對方的樣子留在身上作為愛的標誌,有的則是不幹凈的。第壹種是毛利人傳下來的,用鯊魚牙和動物骨刺紮起來,蘸上墨水,用小錘子敲進皮膚裏。第二種是把幾根針紮在壹起綁在壹根木棍上,然後人工刺入皮膚。
第三種方法是使用馬達將針打入皮膚。這種方法是現在紋身師常用的。現代人對紋身的理解是包羅萬象,高度個性化的。這種略帶痛苦的永久模式會伴隨人的壹生。這種肢體語言讓人記憶深刻,有啟發性,有解放性,每個人的理解都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