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關系還可以從其他角度進行分類:從社會關系的主體和範圍來看,可以分為個人之間的關系、群體內部和群體之間的關系、階級和民族之間的關系、國內和國際關系等。
從社會關系的不同領域來看,可以分為經濟關系、政治關系、法律關系、倫理道德關系、宗教關系等;根據社會關系的矛盾性質,社會關系可以分為對抗性關系和非對抗性關系。
擴展數據:
社會學從多種角度區分社會關系的類型:從構成社會關系的主體來看,有:人身關系,人身關系是壹切社會關系的起點,是社會中最簡單、最基本的關系;
個人與群體的關系,比如壹個員工與壹個公司的關系;群體之間的關系,更集中地體現了社會關系的基本趨勢;社會現象之間的關系是壹種高層次、廣範圍的社會關系,比如失業與犯罪的關系。
從社會關系的形式來看,可以分為靜態關系和動態關系。前者是指社會關系的構成方式,也稱社會結構,如家庭結構、階級結構、職業結構等。後者是指社會關系的互動方式,也稱社會互動,其主要形式有:暗示、模仿、適應、同化、交換、合作、競爭、沖突和強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