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事件的還原雲南壹女子騎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她無視紅燈,想直接跑。交警看到這壹幕,第壹時間攔下了該女子,並對其進行了教育。但是受了壹次教育之後,女人就不太在意了。於是交警對該女子罰款50元。聽到罰款,女子臉色大變,然後脾氣上來了,和交警吵了起來。
二、事情經過因為這位女士不接受交警的罰款,交警只能采取扣車和女士的車。於是要求女子下電動車,但女子並不理會交警的要求。於是交警對該女子警告10次,但該女子就是下不了電動車。最後,交警使用暴力手段將女子拉下電動車。
在女子與交警糾纏的過程中,女子不慎摔倒。結果經醫院調查,被鑒定女子住院21天後,傷殘達到10。該女子隨後將警告告上法庭,要求交警賠償8萬余元。此事也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註。第壹件事是證明這個女人違反了交通規則,所以交警有權處罰這個女人。但是女性不接受處罰,所以交警也有權扣留電動車。而交警在執勤過程中並沒有保護女性的生命安全,所以也應該對女性的傷害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