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稅收成本最小化。大數據時代,互聯網及相關信息技術提升了信息交流的廣度和深度。部門間信息共享系統建立後,稅務機關可以更方便地獲取納稅人的涉稅信息。通過分析涉稅信息,挖掘其技術含量,可以深入分析企業的稅務風險,降低稅務管理成本。
第三,稅收籌劃成為可能。壹般納稅人可以通過計算發票合理稅負,自動提供進項發票抵扣清單,使企業保持穩定合理的增值稅稅負水平。
第四,稅制結構的社會化。在大數據技術時代,互聯網+的稅收發展迅速,稅務機關可以實現與中介機構等社會部門的合作,可以“外包”相關的稅收工作。稅務機關作為稅收工作的管理者,可以利用有限的管理資源提供更加精準的稅收服務,傳統的稅收征管體制將得到改革和調整,稅收管理結構的社會化將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互聯網加財稅”是未來發展的新模式。企業如果不創新開發新的渠道,還是會維持原有的模式,遲早會面臨淘汰。傳統的代理企業很難轉型,可以選擇加入大型財稅企業,實現“互聯網加財稅”的轉型,在新壹輪競爭中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