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曾被稱為評劇,是中國五大戲劇之壹,以西皮和黃兒為主要口音,並伴有胡琴和鑼鼓。它被視為中國的國粹,也是中國歌劇《三鼎甲》的“頭把交椅”。
徽劇是京劇的前身。自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起,原在南方演出的三清、四喜、春臺、和春四個徽班相繼入京。他們與湖北的藝人合作,接受了昆曲、秦腔的壹些劇目、曲調和表演方法,吸收了壹些當地的民間曲調。通過不斷的交流和融合,最終形成了京劇。京劇形成後,開始在清廷迅速發展,直至民國時期獲得空前繁榮。
它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出,成為介紹和傳播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手段。以北京為中心分布在中國各地。
表現手法
京劇表演的四大藝術技巧:唱、念、做、打,也是京劇表演的四大基本功。
唱是指唱腔,念是指音樂性的吟誦,二者相輔相成,形成“歌”,是歌舞京劇表演藝術的兩大要素之壹;做是指舞蹈的肢體動作、打鬥和翻滾技巧,相互結合形成“舞”,是歌舞京劇表演藝術的兩大要素之壹。
戲曲演員從小就要從這四個方面來培養,雖然有的演員唱功好(唱到老),有的以做工作為主(花旦),有的以武術為主(吳京)。但每個演員都必須具備四項基本功:唱、讀、做、演。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京劇的藝術特色。更好的表達和刻畫劇中的各類人物。
京劇是壹門高度綜合的藝術,有唱、跳、對話、武術和各種象征性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