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倪建軍)5月18日,記者從陜西省周至縣檢察院獲悉,備受社會關註的周至縣自然保護區獵殺三只金絲猴案有了結果。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馮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06年6月23日,周至縣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有村民設置陷阱捕殺猴子。民警趕到現場,發現4只猴子已被鋼絲繩套在周至縣老城區的軟泉溝山上。警方立即展開救援,1只猴子被解救並放生,另外3只猴子不幸死亡。經陜西省動物研究部門鑒定,死猴為國家壹級保護動物金絲猴?其中兩只是幼猴,1是成年猴。
經過警方的縝密偵查,犯罪嫌疑人馮很快被抓獲。據了解,2006年10月中旬,馮為誘捕林麝等動物吃肉或賣錢,在周至縣自然保護區阮家溝、楊家溝附近非法投放自制“狩獵套”100余套。
法院認為,馮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規定的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