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非物質文化,是指人們的精神家園。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是指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可移動文物是指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在歷史的各個時期,分為珍貴文物和壹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壹級文物、二級文物和三級文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相關的器具、物品、手工藝等。)以及與壹代又壹代人生活息息相關的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範圍包括:在民間長期口耳相傳的詩歌、神話、史詩、故事、傳說、諺語;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木偶、皮影戲等傳統民間表演藝術;普通大眾代代相傳的生活禮儀、年節活動、節日、民俗體育和比賽,以及其他與生產、生活有關的習俗;關於自然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場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