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9月22日發布的《中國***產黨統壹戰線工作條例(試行)》規定,統戰工作主要包括:
壹、調查研究統壹戰線的理論和重大的方針政策,組織貫徹執行中***中央關於統壹戰線的方針、政策;向中央反映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
三、負責開展以祖國統壹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系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臺胞、臺屬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黨外人士的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的工作。
五、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關於發揮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六、負責開展海內外統壹戰線的宣傳工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國***產黨統壹戰線工作條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