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虧損,前5年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用稅後利潤彌補。
3.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盈余公積金彌補。
用稅前利潤或稅後利潤彌補虧損,不需要進行特殊的會計處理,只要將企業實現的稅後利潤從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貸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貸方余額自然抵銷。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規定,企業在境外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在同壹境外國家(地區)設立不具有獨立納稅地位的分支機構的,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計算的虧損,不得與其境內或者其他國家(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相互抵銷,但可以使用。
此外,要按規定區分境外虧損是實際虧損還是非實際虧損,結轉非實際虧損彌補的期限不受5年限制。
百度百科-彌補上壹年的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