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農經濟又稱自然經濟和個體農民經濟。它是以家庭為單位,以生產資料個人所有制為基礎,完全或主要依靠自己的勞動來滿足自己消費的小農經濟。其中,有的以自有土地經營,有的以租賃土地經營,有的兩者兼而有之。
小農經濟的主要特點是在小塊土地上分散經營,生產率低,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弱;經濟地位不穩定,在私有制主導的社會容易走向貧富兩極分化。
經濟現象:
小農經濟是自然經濟的壹種,也可以說是自耕農經濟。(春秋戰國至明中葉,自耕農經濟相當於小農經濟,明中葉以後小農經濟以佃農為主。
因此,自耕農經濟不再等同於小農經濟,它的特點是分散(以家庭為單位)、封閉(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自給自足(生產的主要目的是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和納稅)。
小農經濟並不完全等同於強調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單位的自然經濟,自然經濟主要是與商品經濟相對立的。小農經濟是在春秋戰國時期牛耕鐵犁的背景下產生的,而自然經濟早在原始社會就已經出現。
生產績效:
現代小農經濟的概念已經擴大到包括小農場。以個體為單位,精耕細作,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為生產實績。
在農業中,與手工工具相聯系並從事小塊土地管理的個體經濟。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的自耕農是典型的小農經濟。
小農經濟規模小,生產條件簡單,能在相對貧瘠的自然條件下生存和繁衍;因為它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單位,通過勤儉節約很容易達到生產和消費的平衡,所以小農經濟有穩定的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