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體育資料,“體育”壹詞最早是法國人在1760年在法國報刊上討論關於兒童體育教育的論文(教育體質)時使用的,現在國際上普遍使用“體育教育”來指代“運動”。其原意是指通過身體活動的方式進行教育,直譯為體育教育。“運動”壹詞通常被認為起源於拉丁語“displace”,原意是放下工作去玩耍、玩耍和從事娛樂活動。後來逐漸形成了壹個有了新含義的概念,即競技體育(競技體育)。
“體育”壹詞是最近壹百年才從國外傳入中國的,體育史上壹般認為最早是留學生從日本傳入的。當時還有從德國傳入的“體操”壹詞。新中國成立後,“體育”、“運動”等詞作為體育的壹般概念或第壹概念。“體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體育理論家對其定義有不同的看法。目前比較普遍和流行的觀點是,它是指根據人類社會生活的需要,以體育鍛煉為基本手段,發展身體、增強體質、提高運動技術水平、豐富社會文化生活的有意識、有目的、有組織的社會活動。
我國現代體育基本上由三個方面組成:群眾體育(群眾體育、社會體育)、競技體育和學校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