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程序上,傳統的方法是先將輔助生產的成本分攤到各個生產部分,再將生產部門收取的總成本按單壹比例分攤到最終產品上;在作業成本法下,首先確認費用單元中發生了哪些活動,然後根據動因將費用分攤到活動中,再由活動累計到成本庫中,最後計算活動比例,分攤到最終產品中;
分配標準:傳統方法,間接成本或費用以工時為基礎;作業成本法以多種成本和多種分配(如工時、原材料、生產過程等)為基礎。),得出的產品成本能更準確地反映資源消耗;
會計對象:傳統會計對象只是在“產品”方面;作業成本法更註重成本形成的因果關系,適用於技術密集型和小批量生產;在歸集對象上,傳統方法按部門歸集成本,作業成本法按消耗資源的作業歸集成本;
分配路徑:傳統方法的間接成本是“資源-部門-產品”;作業成本法的間接成本是“資源-作業-產品”;
傳統成本法也會分攤制造費用,間接費用是指制造費用,只包括與產品生產直接和間接相關的費用;在作業成本法中,產品成本是完全成本,所有費用只要合理有效,都有利於最終的企業價值,都應計入生產成本。它強調支出是合理的和有效的,不管它是否與生產直接或間接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