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強宣傳。通過報紙、電視、廣播和新聞媒體,表達公安機關打擊侵犯財產案件的堅定決心、重要舉措和豐碩成果;定期就兩搶壹盜、詐騙等侵犯財產的刑事案件召開警民會。,並及時向群眾公開多個財產侵權案件,讓群眾及時了解違法犯罪活動,提高防範意識和能力。
3.加強治安巡邏防控。以“快速反應、規範處置、巡查發現”為重點,采取車巡與步巡、武裝巡邏與便衣巡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治安巡邏,提高警力覆蓋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劫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劫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