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銀行發行的信用貨幣是中央銀行代表國家發行的紙幣。它是價值的象征,沒有充分的內在價值,黃金基礎已經消失。
2.信用貨幣是債務貨幣。信用貨幣實際上是銀行債務憑證,信用貨幣的流通也是銀行債務的轉移。
3.這是強制性的。它是法定貨幣,銀行可以通過發行貨幣迫使社會向它提供信用。
4.國家可以通過銀行控制和管理信用貨幣的流通,並把貨幣政策作為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的重要手段。
信用貨幣的形式有:
1,本票
在賒購商品的交易中,資本家可以不支付現金而購買某壹種商品,只需出具債務憑證,定期向對方支付欠款。到期時,持票人可以根據票面金額向出票人提取現金。未到期的本票,背面由債權人簽名,表示其承擔債務,持票人也可以將其作為購買商品或償還債務的購買或支付手段。
2.鈔票
以商業票據流通為基礎,以銀行信用為擔保而產生的銀行票據,也是信用貨幣的壹種。持有者可以用它代替金屬貨幣。無固定支付日期,可隨時兌換黃金;其面值為固定整數,便於流通;它以黃金和票據為擔保,信用基礎相對穩定,因此可以在廣泛的銀行信用中流通。
3.支票
隨著資本主義銀行業務的發展,支票在流通中發揮了貨幣的作用,成為代替貨幣還債和儲戶之間轉賬的主要形式。使用支票作為支付手段,可以減少貨幣流通,節約流通成本。但是,在經濟危機階段,由於生產萎縮,企業和銀行破產,支票往往不能兌現,這必然會影響正常的生產和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