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公益廣告宣傳管理暫行辦法》第壹條,為促進公益廣告發展,規範公益廣告管理,充分發揮公益廣告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公益廣告宣傳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公益廣告,是指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良好道德風尚,促進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提高,維護國家和社會利益的非營利性廣告。政府信息、服務信息等公共信息和專題宣傳片不屬於本辦法所稱的公益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