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和養殖水面。
3.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土地分類:
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耕地、新開發復墾地、休閑地、休息地和草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零星種植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可以收獲壹季的養殖灘、灘。
耕地可分為五種類型:
(1)水澆地是指壹般年份能正常灌溉並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水澆地和水旱輪作地;
(2)汪甜甜是指沒有灌溉設施,主要依靠自然降雨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
(3)水澆地,是指除水田、菜地外,壹般年份能正常灌溉,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的耕地;
(四)旱地,是指沒有灌溉設施,依靠自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只靠分洪灌溉的耕地;
(5)菜地是指常年以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地。?
擴展數據:
根據《土地法》,中國將土地分為三類:
1.農用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土地分類,農用地是指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分為以下五種:耕地;花園;林地;牧場;其他農業用地。
2.建設用地:建設用地是指修建建築物、構築物的用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和軍事設施用地。
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四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