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隨著時代的變遷,這種紋身的方法成了野心的象征。大家應該都聽說過婆婆紋身吧。在當時,如果妳想堅定地表達什麽,妳會把這些東西刻在自己的身上,甚至有些立過軍功的人會在手臂上刻四個大字,以示功績。後來紋身成了裝飾自己的東西。
如果妳想給自己樹立壹個高大威猛,桀驁不馴的形象,可以在手臂或腿上這些明顯的地方刻上自己的紋身。很多人喜歡左青龍,右白虎,比較厲害。妳走在街上,回頭率特別高,人家怕妳不敢往前沖。所以後來很多比較弱小的人為了給自己增加壹些力量,就在身上紋身。
現在紋身已經成為壹種時尚。只要看到有紋身的人,肯定會喊這個人很帥很酷。甚至有些品行好的女生會在身體的某些部位紋壹個小紋身。所以,現在紋身不是壹件壞事,而是壹種時尚潮流。並不代表他們遊手好閑,混社會。它只是壹個普通的裝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