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科研項目和科技活動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第十條
與科研項目直接相關的直接費用應納入依托單位統壹財務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具體來說,它包括以下費用:
(1)資料費:指科研項目研究過程中資料收集、輸入、復制、翻印、翻譯的費用,以及購買必要的圖書、資料、專用軟件和文獻檢索的費用;
(2)數據或樣本采集費: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過程中,為科學研究進行數據跟蹤采集和樣本采集的費用;
(7)印刷出版費:指科研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印刷費、印刷費、復印費、出版費;
(9)辦公費:指必要的辦公用品購置費、通訊費、上網費等。科研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