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防止將軍們剝奪他們的權利。劍龍二年三月,宋太祖削去了都監這壹重要的欽差職位。同年七月,宋太祖借著壹杯酒的時間,把武官的軍權放了出來,皇軍的領導機構改為前府和侍衛官,分別歸前府、步軍和馬軍(三帥)指揮。但是,三位統帥無權出兵。宋朝在中央政府設立樞密院,掌管軍事。樞密院直接對皇帝負責,其他官員不得過問。樞密院雖然可以出兵,但不能直接統壹軍隊,導致軍隊統壹權和調整權分離。同時,宋朝經常更換統兵將領,防止軍隊中出現個人勢力。宋朝的兵力部署可謂“強幹弱枝”,“內虛外守”。宋朝有四種軍隊,即皇軍、湘軍、鄉軍和藩軍。皇軍是中央軍,是宋軍的主力。湘軍是各州的鎮兵,受地方長官控制。農村士兵是由當局抽調的壯丁。範炳是壹支非漢族的邊防軍隊。
宋代的農資稅制總體上延續了晚唐兩稅法,但增加了稅捐的稅額。但是,軍官很重,造成了人民的負擔。所以王安石變法時實行免役法。
因為公務員仍然由中央政府控制,君主制仍然是中央集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