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1,妳的膏藥必須是合法生產的,必須有藥品註冊證,包裝標簽說明書,質量標準(其他的是生產企業的藥品生產許可證,GMP認證證書等。);
2.在店裏賣,就開店賣膏藥。開藥店必須有合適的店面(按要求不少於60平方米),有執業藥師,並申請設立藥店。妳同意設置藥店,辦理工商執照,裝修,申請驗收,領取藥品經營許可證,購買藥品,三個月內申請GSP認證,拿到GSP認證,就可以正常經營了。
擴展數據
相關規定
壹、藥材應依法加工、破碎、粉碎,按品種規定炒幹;質地較輕、不耐煎的藥材,應在其他藥材煎至焦黃後加入。
二、將炸藥提煉後的油“滴成珠子”,放在壹定溫度下,加入紅丹,攪拌使其充分混合,噴清水。藥膏壹塊泡在清水裏。
三、揮發性藥物、礦物類藥物和貴重藥物應磨成細粉,攤放前加入,溫度不得超過70℃。
四、膏藥要黑而亮,油而細膩,老而嫩,塗開均勻,無紅斑,無閃隙,加熱後能貼在皮膚上不動。
五、膏藥應密封存放在陰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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