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底之前印第安人沒有統壹的名字。意大利航海家哥倫布(C. Columbus)在1492年航行到美洲時,誤以為是去印度,於是把這裏的土著稱為“印第安人”(西班牙語:“indios”)。雖然後人發現了錯誤,但原來的稱呼已經流行起來,所以英語和其他歐洲語言都把印第安人稱為“西印度人”,必要時,為了區別起見,把真正的印第安人稱為“印第安人”。在中文翻譯中,“西印度”壹詞直接翻譯成“印度人”或“印度人”,避免了混淆的麻煩,仍是最流行的用法。然而,到了20世紀,印第安人在許多美洲國家的地位有了顯著提高,壹些政府機構或非政府組織開始“正名”印第安人,比如他們在加拿大通常被稱為政治上更為正確的“第壹民族”。
16世紀後來到美洲的歐洲殖民者給當地的印第安人帶來了毀滅性的災難。據統計,殖民時期,西班牙有13萬印第安人被殺,巴西有約10萬印第安人被殺,美國西進運動有約10萬印第安人被殺。目前大約有3000萬印度人。大量印第安人被奴役,甚至被屠殺。拉丁美洲的男性印第安人基本上沒有純男性系列的後代,他們的混血兒米斯蒂佐大多是男性殖民者和當地女性的後代。北美的情況更糟糕。印第安人被驅趕到印第安人保留地,占當地人口不到5%。在美國,印度人只占總人口的1%左右。